2009年12月份,为南京贝特职业培训学校标志提案,最终双方未能合作。2010年11月9日无意当中发现该标志未经我方允许擅自发布在该培训学校的网站上。联系对方未果,现已移交我方律师,准备通过法律途径追求其侵权行为!